一、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
专业培养规格:社会工作本科(专科起点),两年制,三年业余学习,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。
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主要培养我国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的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,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,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、法规,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调查研究技能,能够在社会福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慈善、残障康复、优抚安置、卫生服务、青少年服务、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学位目标:法学学士学位。
二、课程模块设置
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,分别是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通识课、专业拓展课、综合实践、补修课。
三、课程设置
1.公共基础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3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、英语Ⅱ(1)、英语Ⅱ(2)、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、计算机应用基础(本)。
(2)选修课:学位论文指南、学位外语(社工)。
2.专业基础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23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社会保障学(本)、社会心理学(本)、社会统计学、人类成长与社会环境、社会学概论(本)、社会调查方法。
(2)选修课: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。
3.专业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社会政策、社会工作行政(本)、西方社会学。
(2)选修课:社会问题、社会工作实务专题讲座、青少年社会工作、家庭社会工作、残疾人社会工作、老年社会工作、社区矫治。
4.通识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。
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,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,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;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,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;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,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,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,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(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)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,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。
5.专业拓展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6学分。
选修课: 心理咨询与辅导(本)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、合同法、应急援救基础知识(1)、应急援救基础知识(2)、应用写作(汉语)。
6.综合实践
综合实践课包括社会实践(社会工作)和毕业论文(社会工作),为统设必修,共11学分。由省级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。该环节不得免修。
7.补修课
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。
补修课:社会工作概论、个案工作、社区工作。
四、毕业规则
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:
公共基础课:13学分
专业基础课:23学分
专业课:19学分
通识课:2学分
专业拓展课:3学分
综合实践:11学分
补修课:12学分
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2学分。
五、学位规则
本专业学位课程为社会学概论(本)、社会心理学(本)、社会政策,学位申请要求见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。 |